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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洪区经济局职能职责
2006-08-17 14:17  文章来源:于洪区经济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  于洪区经济局位于于洪区政府南楼二楼,是区政府职能部门,全(室、所),分别为办公室、综合计划科、市场科、商品流通科、酒类专卖管理办公室、商业网点规划建设办公室、市场开发服务中心。其主要职能职责为:

  1、主管本行业区域内第三产业的工作。

  2、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商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行业发展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、规章;起草本区商品流通发展的法规、规章草案;研究拟定全区商品流通发展的政策。

  3、贯彻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方针政策,起草本区地方性第三产业的法规、规章草案,拟定本区第三产业的政策并监督实施。

  4、研究、编制全区第三产业发展规划、年度计划和统计工作;指导各乡(镇)、街第三产业工作。

  5、研究拟定全区商品流通、餐饮服务行业和社区商业的发展战略、行业规划,研究流通业态,优化流通结构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。

  6、培育建设重要商品市场和大型商业网点,研究提出全区商品市场的规划布局。

  7、研究拟定全区商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行业的法律和规章制度;指导全区各种经济成份的商品流通活动,维护行业公平竞争;调查研究流通秩序重大问题,提出政策建议。

  8、研究营销方式的改革,推动流通组织的创新;指导物流、连锁经营、代理制、配送制等现代营销方式的发展;组织旧货流通、实物租赁等流通方式的改革;组织对旧货、典当、拍卖、租赁等行业的监督管理。

  9、综合协调全区流通领域经济运行工作,推动流通体制改革,指导流通企业和商办企业改革,推动结构调整,建立现代企业制度。

  10、研究拟定全区物流企业的发展规划,指导和协调好生产资料流通业经营秩序。

  11、组织实施肉、蛋、菜等关系人民生活的重要商品的市场调节储备和风险资金管理;组织实施安全食品“放心工程”和定点屠宰管理。

  12、调味品、肉灌制品和豆制品等商办企业的审批管理。

  13、组织开展商务活动,管理商品会展业,研究分析、发布商业信息、提供咨询服务。

  14、指导商品流通和餐饮服务领域各行业协会工作。

  15、商业网点的规划、建设和管理;酒类专卖管理及市场服务开发中心管理。

  办公地址: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37号  邮编:110141

  联系电话:024—25320211       传真:024—253202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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